項目名稱 | 水費繳納明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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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證件 | 1. 水費繳納明細申請書。 2. 水費單據。 3.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;網路申辦可使用MOICA(自然人憑證)。 |
申請方式 | 臨櫃親自申辦、委託申辦、郵寄申辦、傳真申辦、電話申辦、網路申辦(全程式) |
繳費方式 | □免繳納規費■須繳納規費 ■提供網路繳費方式(網路ATM)■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(臨櫃繳費、金融機構匯款、信用卡、郵政劃撥、悠遊卡) |
處理時限 | 1. 一般申辦(非網路):1小時 2. 網路申辦:4日 ■全程式□非全程式□網路預約 3. 須會外機關審查(個案性):無 4. 須層轉核釋:無 |
法規依據 |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、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|
承辦單位 |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客服中心暨各營業分處服務櫃檯 |
備註 | 1. 申請中、 英文版水費繳納明細(105年以前為繳納證明),若一次申辦多期或多戶(張),每筆水號臨櫃取件10元、非臨櫃郵寄送達18元;非本人申請除繳驗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外,尚須填具授權書,檢附授權人身分證影本,並由授權人簽名或蓋章。 2. 若用戶一次申辦多戶(張)者,處理時限得酌予延長: (1)一般案件1小時。 (2)大宗申請案件: A.30件以內處理時限1日。 B.超過30件處理時限專案簽辦。 3. 電話申辦屬預約(填報)申請,申請人須臨櫃查驗相關證件及取件,或採郵寄至用水地址,如指定寄送地址,應以傳真、郵寄等方式提出相關佐證資料。 4. 郵寄、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,如不克臨櫃領件,請檢附回郵信封。 |